一个数的指数为负数应该怎么算?

2024-05-18 17:19

1. 一个数的指数为负数应该怎么算?

指数为负数时的计算方法是:a的负n次方等于a的n次方的倒数。
例如:
23^(-2)
=1/(23^2)
=1/529
扩展资料
整数指数幂、负整数指数幂、零指数幂统称为整数指数幂。正整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对整数指数幂仍然是成立的。
对于乘除和乘方的混合运算,应先算乘方,后算乘除;如果遇到括号,就先进行括号里的运算。
同底数幂的乘法法则:同指数幂相乘,底数不变,指数相加。即a^m×a^n=a^(m+n)
同底数幂的除法法则:同指数幂相除,底数不变,指数相减 。即a^m÷a^n=a^(m-n)

一个数的指数为负数应该怎么算?

2. 指数为负数的计算是什么?

指数为负数的计算是a^-n=1/aⁿ。负指数的计算一般是转化为正指数来算,方法是将底数的分子分母颠倒后,去掉指数的负号。负整数指数幂是指任何不为零的数的-n(n为正整数)次幂等于这个数n次幂的倒数,即a^(-n)=1/(a^n),例如:(2/3)﹣=(3/2)=9/4。

指数的意义和计算
整数指数幂、负整数指数幂、零指数幂统称为整数指数幂。正整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对整数指数幂仍然是成立的。对于乘除和乘方的混合运算,应先算乘方,后算乘除;如果遇到括号,就先进行括号里的运算。
同底数幂的乘法法则:同指数幂相乘,底数不变,指数相加。即a^m×a^n=a^(m+n)。同底数幂的除法法则:同指数幂相除,底数不变,指数相减。即a^m÷a^n=a^(m-n)。

3. 数学 指数是负数的怎么计算

先把该数变成分数,再计算
就是1/23^2,之后在算平方得解
比方说2的-3次方
的意思就是2的3次方的倒数
(-号可以理解为倒数)

数学 指数是负数的怎么计算

4. 负指数怎么算

负指数的计算一般是转化为正指数来算,方法是将底数的分子分母颠倒后,去掉指数的负号。负整数指数幂是指任何不为零的数的-n(n为正整数)次幂等于这个数n次幂的倒数,即a^(-n)=1/(a^n),例如:
  
 (2/3)﹣²=(3/2)²=9/4。

5. 指数是负分数怎么计算 指数是负整数怎么计算


指数是负分数怎么计算 指数是负整数怎么计算

6. 指数是负数的方是什么意义 怎么算

指数是分数的话
分子是几就对其底数做几次方运算
分母是几就对其底数做开几次方运算
例如
指数是3/4
底数是x
那么就表示
先对x做3次方运算
再对x的三次方
开4次方
指数是负数的话
若底数是x
指数的绝对值是y
那么就先对x做y次方运算得到z
而其结果等于
1/z

7. 指数可以是负数吗?

指数可以是负数,比如二的负二次方等于四分之一。
指数是幂运算aⁿ(a≠0)中的一个参数,a为底数,n为指数,指数位于底数的右上角,幂运算表示指数个底数相乘。当n是一个正整数,aⁿ表示n个a连乘。当n=0时,aⁿ=1。

相关信息:
指数与幂的概念的形成是相当曲折和缓慢的指数符号( Sign of power) 的种类繁多,且记法多样化。
我国古代“幂”字至少有十各不同的写法。
刘徽为《九章算术》作注,在《方田》章求矩形面积法则中写道:“此积谓田幂,凡广从相乘谓之幂( 长和宽相乘的积叫作幂) 。”这是第一次在数学文献上出现幂。

指数可以是负数吗?

8. 指数能是负数吗?

乘方是我们在初中的时候要接触的一种新型的运算,在一个乘方算式中,包含这样几个定义,分别是幂指数和底数,乘方式多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表达方式,底数代表的就是因数,指数代表的是因数(底数)的个数,幂代表的是一个乘方的结果。比如3*3*3,我们就可以表为:3³。现在我们已经清楚了,指数代表了因数的个数,所以一般的暂时性共识就是指数必须是一个正整数。
  
 本篇文章我想探讨的是,指数能是一个负数吗?这个方便讨论,先要说的是关于同底数幂的乘法。
  
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代数式: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请问这个公式能够化简吗?也许猛一看这个公式有些复杂,那么,我先来举一个符合这个公式道理的特例(需要明确的是这个公式,是一个同底数幂):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实际上,这个例子所代表的就是四个十相乘再乘以五个十相乘,其结果也就是九个十相乘,也就是十的九次方。那么,根据这个特例,我们是否能与最开始的那个代数式所关联呢?实际上是可以的。我们先明确为什么这个算式和最开始那个代数式的模式是一样的?因为这个算式实际上就是把a替换为了十把n替换为四,把m替换为五。所以,那个代数式的结果就应该是: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大家也可以找更多的特例来验证这个代数式(在这里我就不做过多的证明了,并且a可以代表任何数n和m也是这样的)
  
 不过,我们只是通过特例来证明的,我们应该如何用这个代数式来证明这个结果可靠呢?文字语言这样证明:n个a相乘乘以m个a相乘等于m+n个a相乘。
  
 根据这个乘法的代数式,我们是否能推导出来一个除法的,并且和他有关系的代数式呢?我想到了这样一个算式: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在计算这个算式的时候我们需要分类讨论:
 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
  
  
 首先我们讨论的是n大于m的情况。的那么,这个代数式又该如何计算呢?我们仍然可以举一个特例,如: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是的,我们可以把十的五次方除以十的三次方,这一个看似很困难的算式,变成一个分式,再根据分数的基本性质,将分子和分母同时除以十的三次方,最后的结果也就是十的二次方,也就是100。那么,请大家观察一下,除数被除数以及商的指数之间有什么关系呢?我们会发现,被除数的指数减去除数的指数等于商的指数,也就是5-3=2,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这个特例来推断: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因此,我们也发现了一个规律,商的指数就应该等于倍数数的指数减去除数的指数,当然,我们仍然是通过特例来证明的,我们应该如何通过严谨的推理来证明呢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首先,我们把这个除法算式变成一个分式,再根据先前讨论过的乘法计算方法,把这个分式变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这一步中,由于n大于m,所以我们可以把a的n次方变成a的m次方乘以a的n-m次方,然后我们将分子和分母同时除以a的m次方,就可以得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所以我们可以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证明出,a的n次方除以a的m次方等于a的n-m次方。
  
 以上讨论的情况是,当n大于m的时候,那么,n=m呢?这种情况又该如何计算呢?
  
 我们首先仍然可以举一个特例,由于m=n的话,我们就可以把这个算式变成a的n次方除以a的n次方,我们可以举这样一个特例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由于我们知道十的三次方和十的三次方肯定是相等的,所以这个算式的结果应该等于一。我们仍然可以取出很多这样的特例来证明,a的n次方除以a的n次方应该就等于一,这里我们采用的是归纳总结法。
  
 可是,归纳总结仍然是不够可靠的,所以我们还是需要通过逻辑推理来证明这个算式的答案等于一:通过除法和分数的关系,把这个算式变成一个分式,再通过约分就可以到这样的结果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在这里,人为规定,a的n次方除以a的n次方仍然可以使用a的n次方除以a的m次方时所发现的规律(n>m),也就是a的N次方除以a的n次方等于a的n-n次方(目的是为了统一形式),所以a的n次方除以a的n次方就等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下面我们要讨论的是,在n小于m的情况下,这个算式又该如何计算?仍然可以取这样一个特例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根据以前的方法,我们仍然可以把这个算式变成一个分式,然后再通过约分得到的结果是十的二次方分之一。
  
 和原来的原因一样,举特例的方法只是归纳总结法是不可靠的,所以我们仍要用代数式的推理法来证明一下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原是变成第一步,运用的是乘法和分式之间的关系,第一部和第二部之间运用的是同底数幂的乘法法则,第三步使用的是分数的基本性质:约分,这样我们就成功地证明了a的n次方除以a的m次方(n<m)到底该如何计算了。
  
 可是这样就算完了吗?我们都知道数学要求的是简洁,同样是同底数幂的除法,分了三类讨论,n>m和n=m的答案仍然是幂形式,n<m的情况却变成了一个分数的形式,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统一这两种形式呢?
  
 根据我们刚才的推断,最后的答案应该是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于是人们规定,a的m-n次方分之一等于a的n-m次方。如何理解呢?根据最开始的特例,我们可以这样理解:十的三次方除以十的五次方等于十的三减五次方,等于十的负二次方。这样就大大解决了形式不统一的问题。
  
 如果我们把人们的规定简化一下,就是这样的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于是我们就不用分类讨论了,而是可以把它结合为一个算式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所以由此可知,指数实际上也是可以为负数的,这也是通过我们严谨的推理证明得到的共识。
  
 但是我们最开始得到的人为共识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我们会发现,a的n次方和a的负n次方应该互为倒数,我们也可以用逻辑推理来证明这一点(原理:互为倒数,两数相乘等于一,以及:同底数幂的乘法法则)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是不是非常的神奇呢?当两个同底数幂的指数为相反数的时候,他俩的结果应该互为倒数。
  
 那么负指数究竟应该如何应用呢?实际上,负一次方也就是除十的意思,负二次方就是除100的意思,负三次方,负四次方,以此类推。于是这样一个小数也可以用科学计数法来表示了,比如说0.001,就可以用1×10的负三次方来表示(规定底数只能是有理数)。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
  
  
 这就是关于负指数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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